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向前走的力量

就在今年初,寶弟的單詞越來越多,也開始可以表達自己的意思,當時他對寶包崇拜得無以復加,總是急切地望著寶包,等待她說明規則或下什麼指令。

當時寶包很愛玩的「請舉手」,也是寶弟最捧場。「要玩車車的小朋友,請•舉•手!」寶弟會專注地聽著每個字,像在練習托福聽力,等到寶包話聲一落,便把手舉得老高:「我!」

時光荏苒,不到半年,兩人關係急轉直下,吵架挑釁無所不至,寶包氣急敗壞或睡眶含淚扁著嘴來告狀的模樣,較之半年前可說判若兩人。

寶包啊,雖然妳可能不至於懷念半年前的美好好時光,不過妳應該是真的對眼前的狀況感到很困擾:為什麼寶弟不肯好好扮演妳安排的角色、為什麼寶弟什麼不玩偏要玩妳手上的玩具、寶弟若乖乖在一旁等候妳喊他來負責什麼工作該多好。

可是寶包啊,如果是這樣,妳就只能一直玩妳本來就會的東西,寶弟也只是妳遊戲中的一項道具,妳永遠不知道規則怎麼改會更好玩、永遠不知道這半組和那半組玩具湊起來可以玩什麼、永遠不知道四隻手一起疊東西可以疊得更高,最糟的是永不知道幫助別人是件多有成就感的事。

也許這話應該對我自己說:如果妳們不好好練習爭執、好好體會憤怒,我又該怎麼教妳們面對?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如果只是如果。

昨天是2015年7月30日,是林冠華的20歲生日,也是他的忌日,他和許許多多夥伴的作為,在某些人眼裡簡直如同寶弟的胡鬧。既然連寶弟的胡鬧對我們的成長都如此重要,可以想見千千萬萬個奮力對不公不義怒吼的林冠華,對這個世界來說有多麼珍貴。

晚安寶包,晚安寶弟,希望我能給你們足夠的力量,讓你們能夠跟著,或帶著,這個世界一起前進。

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政府業務委外-1

首先,這系列是因為這篇文章而出現的:
有一個棒的 idea 但不懂技術,應該找外包做開發嗎?

我想討論的是這種業務推動方式會有什麼問題,而不是政府採購程序的效能或利弊之類。我還沒有想好應該分成哪幾部分,不過這篇應該會先由案例講起,都是政府採購法分類中的勞務採購(另外兩種工程和財物採購較無爭議,工程採購有相對明確且嚴謹的規範,人謀臧不臧另當別論;財物採購天經地義,總不成政府又要會造紙又要會煉油),用以說明委外要達到預期效益有多麼難。之後應該會講到委外的類型、理由和限制,以及如果不自辦又不委外,還有什麼可能性。

本文開頭提及的那篇文章,不該找外包的第一個理由就寫道:

如果你仔細想一下就會發現,自由開發者、設計機構或公司的目標是服務更多不同的客戶,並最終賺到錢。而你創業的目標則是開發出符合市場需求、能夠吸引更多用戶的產品。兩者迥異的目標使得你們要成功所採取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

雖然該文講的是創業、是競爭、是獲利,不過,同樣的邏輯也可以套用在政府業務委外:政府興建運動中心是為了推廣全民運動,換句話說是要提高「運動」的可及性,這代表什麼?從細部的技術面來說,應該是提供更普遍的運動空間(比如每個行政區各有一座)、更廣泛的運動機會(例如不同的運動類型)、更全面的技術指導(從想要加強自我鍛鍊的國中小校隊,到醫師交代要多走動的八十老嫗),政府無人也無力營運這樣子的運動中心,所以必須委託給某家公司。這裡的「無力」是重點,政府不是沒有50個人,但若要撥出50個人進駐運動中心當然不可能,何況這50個人中得10人有救生員資格、10人有健身教練證照、20人擅長瑜珈、拳擊、壁球、溜冰等各項運動,剩下10個顧櫃台、管行政、打理庶務不打緊,只要中心開放,隨時都至少要有若干人擁有急救或醫療相關證照在勤,撥得出來就有鬼。

那接受委託的公司呢?他們僱用這50個人維持運動中心的運作,提供市民相關空間與服務,為的可是賺錢哪!所以在契約範圍內、在定檢和評鑑項目下,受託公司毫無疑問會盡力達成要求,但也不過是為了避免違約被罰錢罷了!為了衝高營業額,以便在繳交權利金或租金給政府之後還能賺錢,受託公司也會盡可能提升一點服務品質(對時薪115元或月薪22K來說,能有這樣的服務品質算不錯了,別要求太多)、提供一點健康資訊、提高一點運動中心的能見度,不過這也只是為了利潤可以高一點。

無論如何,新穎方便的運動設施還是增加了,能夠多運一點動的市民也變多了,這是好事嘛!政府蓋運動中心然後使用者付費,也就只能這麼辦了,前面不是也說過,叫政府撥50個人出來不可能嘛。

「蛋擠蕾!」市民王小明出來問了:「使用者付費?Why?」

如果以「政府提供運動設施」的觀點來看,使用設施的人應該付費似乎沒錯,但是若以「政府保障國民健康」的觀點來看呢?王小民說了:「我今天會淪落為房子租在偏遠地方每天長時間通勤又老是加班的窮忙族,導致沒時間、沒空間運動,不就是你政府的責任嗎?在我公司或我家旁邊設置運動中心剛好而已,還要我付錢?」

夠了,請王小明先生不要岔題,不管政府的政策和立場如何,只要外包出去,受託公司的立場都是一樣的:business is business!我們可以透過各種管道表達意見,讓政府把計畫書裡的宗旨和目標改得崇高一點,但得到的結果不會差太多。

舉一個和前述文章性質相近的例子:政府建置某景點的網站,該景點是珍珠中的珍珠,每年國內外遊客量數百萬人,為了避免遊客過度集中於某些時段或某些地點,造成遊憩體驗不佳,甚至破壞遊憩資源,希望建置車位步道地標餐飲住宿等即時狀況的查詢平台。

承辦人:這是我們的需求,請你們來投標。
廠商:你要掛哪幾處停車場/哪幾條步道/哪幾座地標/哪幾家餐飲......?算了你告訴我總數就可以了,還有你要幾種語版?要不要歡迎畫面?
承辦人:呃,我們還沒有決定沒有營利事業登記的餐飲業者要不要納入......還有日本遊客和歐美遊客通常會過夜,也會走步道,陸客都不會,但是會購買名產,所以中英日三種語版的內容會不同......
廠商:你這樣我們很難評估,不然至少估個範圍,比如說100至120組資料,而且計畫期間不能變,不能臨時納入名產店...... 這樣吧,要加也可以,算我們公司殺必速,但請你以季為單位提供清冊,還有請你把每種語種的資料筆數和大約字數估給我們。
承辦人:欸我們淡旺季要看梅雨季節長短,颱風前後也一定要更新。
廠商:什麼意思?你契約上要寫「颱風前後必須更新」嗎?那風險太大了,不可能,萬一今年好死不死來20個颱風呢?我哪有那麼多人手隨時待命,何況颱風來我公司可能也放假,除非你一開始就高估經費,讓我付得出颱風假叫員工來的雙薪,我搞不好還得請吃飯才有人願意來咧。
承辦人:那算了,先建平台,內容再說好了。
長官:開什麼玩笑!平台一開放、遊客查到的是錯誤訊息,比沒這個平台還糟!

要舉例好像三天三夜都舉不完呢,還有制訂標準圖、辦理研討會、成立輔導團等各式各樣的業務委外,問題包括傳說中的先射箭再畫靶、打知名度的學者和兩面不是人的專家,有空再續吧。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開發和砍樹的關係,以及資訊公開

說起來,這才是我真正的專長。

開發一定要砍樹嗎?如果預定要大興土木的地方有樹,想當然爾,砍樹是免不了的,這裡把開發簡化成以下兩種狀況:「理想的開發」是先有土地、再有需求,然後才有開發案;而「常見的開發」可能是先有土地,先想到要開發什麼,再討論需求(甚至可能沒有需求,比如說大埔科學園區),或先決定要開發了,再去找一塊地,所以可能根本沒有什麼需求問題,只是為開發而開發

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鄉民的國際觀

「有沒有國際觀?」這個問題不應該用「有」和「沒有」的二分法來回答,一開始我只覺得是連續性的,或許硬要分的話,可以訂出個Likert scale吧?就是從「沒什麼國際觀」、「多少有點國際觀」到「滿有國際觀」,看是分5級還是分7級。

不過,動手製圖後,發現應該要有另一個向度的軸才對,比如說x軸是有沒有歷史觀、y軸是有沒有國際觀。

結果如下:



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核四(龍門)電廠決標公告(103.1-103.3)

花了點時間手工整理核四(龍門)電廠近期決標公告

就我對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實務的瞭解,有一些小小心得:

  1. 案名後接「契約變更」:意思就是原本的契約內容不敷所需,必須在同一個案子裡多買或多做一點東西,因為涉及經費變更,所以另案議價
  2. 決標金額和底價金額相同:若是最低價得標,那決標金額和底價相同當然是非~常巧合,事實上,只要決標金額是底價的98%或99%就很神奇了!但若是最有利標,評選出條件最好的廠商來議價,因為有6次減價機會,慢慢把標價減到接近底價就很有可能,甚至廠商可以主動提出原以底價承作」,那決標金額和底價相同就不希奇啦
  3. 公開招標卻只有1家廠商投標:公開招標若只有1家投標,通常是會流標,當然可以事先簽准,或是重新招標時,只有1家來投也能開標繼續走下去;但這麼多公開招標的案子只有1家來投卻都能決標,這很幸運哩,若說是工作量和預算金額對等的好案子,現在這麼不景氣,一定有很多廠商來投標的,會乏人問津的案子,恐怕就沒那麼好做,經驗上來說通常不會有好廠商來投,這麼多案子都是委給唯一投標廠商,真的沒問題嗎?



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320萬 vs. 2300萬

每天早上打開瀏覽器,臺灣online的各種副本都有更新,我們到底有多少人力可以打?或許可以用常住人口的年齡結構來粗略估算一下:

318學運後開始活躍起來的社群主力,若說以19至28歲的青年占絕大多數應該不為過,這些人有多少?他們在民國99年時是15至24歲,就下圖左(註1)而言,大約是80萬人x4=320萬人,詳細數字可以參考下圖右(註2)

  

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

一片丹心付諸君

奔走四十年,真的累了。

尤其是在最初的十年,以為有熱血可以揮霍、有家人可以依靠,沒想到熱血換來冷酷無情的殺機:人亡,家破。

沒有人責怪他,除了他自己。說不驚弓是騙人的,把倖存的妻女送出國,從此他的生命不再有自己。

去年3月9日的遊行過後,他一方面欣慰社會各界的覺醒和參與有明顯提升,另一方面卻也對後續發展感到憂慮:執政當局依然不願意面對問題,遑論解決,而運動的發起者和參與者依然束手無策。

他嘆了一口氣,提筆寫了封家書給愛女,寫下他對這塊土地、這些人的深深愛意,以及肩上沉沉的重擔-即使他從不言重。

他也從不問自己還能做什麼,做就對了,四十年前怎麼做,現在也就怎麼做,一步就有一腳印。

直到一年過後,3月18日那天晚上,發生了震撼全國社運界的大事。